食品 |
| 保健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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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voice上須填寫品名
| Invoice上須填寫品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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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用上限13磅
| 自用上限每種最多12瓶(盒/罐/包/袋), 合計不超過36瓶(盒/罐/包/袋)或13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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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為原包裝完整未拆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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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為自製食品,包裝上須有該產品各項成份明細表
| 須為原包裝完整未拆封;包裝上須有該產品各項成份明細表並標註Daily Suppl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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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類產品极容易被海關要求以正式報關方式進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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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此類產品极容易被海關要求以正式報關方式進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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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碎品 / 液體類產品 | 玩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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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件人寄送貨物時, 視同同意
『UX Parcel服務守則及條款』 | 14歲以下,同型號商品五件(含)以上需辦商檢.
若為不同款玩具請分列填寫品名、單價及數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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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 (無線訊號產品) | 家電產品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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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人一年限寄2支(不論新舊)
| 需填寫正確品名
單筆託運單中單一品項價值達美金$1000或同規格型式之數量超過(逾)自用上限2件需送商檢或產品體積過大需轉一般倉清關時, 將會產生額外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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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nvoice上須填寫品名、型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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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類產品及容易被海關要求以正式報關方式進口或要求收件人簽具 【電信產品自用切結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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嬰兒用品(安全座椅、推車、學步車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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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內相同產品只能進口一次(不論型號),若半年內進口第2次,只能放棄及退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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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關義務人於6個月內免驗一次為限 |
所有貨物於進口國時, 其海關都有權要求開箱/提交相關文件/徵收進口稅金/沒收/罰款…. 等歸屬於海關權責內之任何要求, 建議客戶誠實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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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X Parcel有權拒絕承揽任何可能危害飛安或違反海關規定之包裹,寄件前請詳細閱讀『UX Parcel服務守則及條款』